关于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通知

发稿时间:2017-05-22浏览次数:163

   根据研院字[2017]029号文件“关于印发《东北大学关于资助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现就2017年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学术会议的资助政策与办法通知如下:
1.资助对象为非在职的全日制硕、博士研究生,参加的学术会议应为国际、国内的高水平学术会议,主题与本人的学位论文内容密切相关,且有以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第一署名单位为东北大学的论文被会议正式接收并受邀在会议上宣读;
2.每名研究生每年限申请一次资助,每位导师每年限推荐一名本人指导的研究生申报资助;
3.对参加国际高水平会议每人资助额度为1万元,参加国内高水平会议每人资助额度为2千元。资助费用可用作往返交通费、住宿费和会议注册费;
4.本资助全校统筹,先到先得,报销截止时间在2017年12月20日。程序是:符合条件拟申报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后上交学院,学院在规定时间每月报研究生院一次审批;批复同意后,研究生凭支出发票(本人和导师在凭证粘贴纸上签字盖章),连同参会邀请、参会论文、报告影像资料等提交学院审查。研究生院集中审批后到财务报销。
   以上内容请周知并相互转告。学院联系人王老师,电话91987。


 
材料学院教科办
2017年5月22日